“这个世界的启示在荒野”——亨利·戴维·梭罗
两届奥斯卡影帝西恩.潘筹备10年拍成的《荒野生存》(IntotheWild),年上映后受到各方好评,拿下金球奖最佳配乐奖和2个奥斯卡奖提名。西恩.潘用诗一般的镜头语言,探讨了人与人、人与家庭、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问题。表达这些宏大的主题,电影巧妙地通过一个窄小的叙述入口:根据年美国青年克里斯多夫·约翰逊·麦坎德斯的真实经历改编,使整部电影有纪录片的真实感,又呈现出一种浪漫主义气息的感染力,避免了内容空洞和说教。
《荒野生存》讲述的是,出身于美国富裕家庭的青年克里斯多弗.麦坎斯,以亚特兰大私立名校艾莫里的优等生身份毕业,并获得了哈佛大学法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可谓天之骄子、前程远大。但是生活上的富足,并没有带给他精神上的满足,24岁的他选择了截然不同的人生道路,成为了一个“超级流浪汉”云游四方,最终到了他梦寐以求的阿拉斯加,在荒野中因为中毒和饥饿不幸离世。
事实上,即便在崇尚个体和自由的美国,对故事原型远走荒野的行为也褒贬不一,有人被他追求自由的精神所感动,也有人对他如此轻率断送生命感到不解和惋惜。对于克里斯多弗的行为,电影采取了中立的方式没有加以评断,除了影像,还通过他妹妹的旁白,展示他最后使用的书籍、照片、日志等形式让观众自行体会他的心路历程。西恩.潘在这部电影用了很多的“留白”手法,把很多要表达的主题放到了镜头之外。
01为何要流浪在荒野?
是什么力量让几乎拥有旁人羡慕的一切的克里斯多弗,走上这条道路呢?笔者认为最重要的原因有三个。
①电影的文化背景:美国精神中的荒野情结。美国建国后有长达百年的西进开荒运动,在征服荒野的过程锤炼和锻造了特有的民族精神。梭罗的《瓦尔登湖》提出了回归自然,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都提出了摆脱文明的伪饰融入原始的荒野,让“荒野”具有了理想化气质,成为人们追求诗意生活、成为挣脱世俗束缚的象征。电影中特别提到,克里斯多弗随身携带梭罗和杰克·伦敦的作品,反复阅读并做了大量的笔记,而梭罗的《瓦尔登湖》正是构成美国精神中最深入人心的那一部分,即“这个世界的启示在荒野”。
②主人公的精神需求:出身于高级知识分子、金领家庭的克里斯托弗,受到良好的教育,生活极其自律,正如他妹妹在旁白里说的:“他从小就是一个非常聪明,又对自己极为严苛的人。”克里斯托弗有一套自己的价值观,没有太多物质上的需求。父母在他毕业典礼后,提出送一辆新车作为礼物被他拒绝,在走上流浪路前,他把自己的2.4万美元积蓄捐赠给慈善机构。他想要什么?影片中有句台词:
“难道你没想过吗?自由,没有世俗的条条框框和法律,没有道德、职业、钱、权利,就这么赤裸裸地在路上活着。”
克里斯托弗认为活着的意义就在于抛弃一切社会带给人们的伪装,回归自然、回归生命的本真。
③主人公的成长环境:父母失败的婚姻生活对克里斯托弗和妹妹的成长造成了非常大的伤害。父母情感生活混乱、长期的家庭暴力,婚姻名存实亡,但又因为利益虚伪的向外展示完美家庭的形象。身处私立名校,贪慕名利的同学带给他强烈的厌恶心理。现实生活中所经历的虚伪与遭受的苦痛,令他觉得自己的存在是虚无缥缈的。因此,他花了四年时间,拿到了父母期待的大学学位和哈佛大学的敲门砖,在完成了“人生职责”之后彻底解放了,开始投身于荒野之中寻找潜意识中的那个真正的自我。
电影通过闪回,叙述了克里斯托弗在路上遇到一些的人物,视他为己出的嬉皮士夫妇、教他野外生存技巧的农场主、迷恋他的吉普赛女歌手、失去至亲的老皮革匠人等等,这些人物在帮助克里斯托弗的同时,与他进行了许多人生的讨论,他们代表了普通人对这种行为的疑惑和认知,他们代表观众发问。克里斯托弗与他们关于职业、生存、金钱、爱情的讨论,代表了两种人生态度和价值观的碰撞,以及理性与感性的辩论。从侧面反映出,克里斯托弗做这个决定不是一时兴起,他不留恋世俗一心寻找自我的态度是异常坚定的。
02在荒野上就有诗意的生存了吗?
答案是:并没有。
来到荒野的人类,虽然脱离了法律、金钱、权利等世俗世界的束缚,披星戴月、席地而卧感受大自然的宁静,看起来很美,但是又进入了人类社会中最原始的需求层次:生存。
大自然不仅是馈赠者,也是猎杀者。平静的小溪可以瞬间汇集成可怕的急流,可爱温顺的动物可能变成杀人的猛兽,美丽的花草植物可能潜藏剧毒。在阿拉斯加,现代社会的精英克里斯托弗回到了原始人的生活——与野兽夺食、适应气候变化、辨识花草、猎杀大型肉食动物。
克里斯托弗很快就吃光了身上携带的食物,在异常饥饿中,他用猎枪杀死了一头驯鹿,兴奋的他跑回“魔力巴士”准备记录这一切,他还用小刀把鹿的心脏割下虔诚地向大自然祭奠。但是他还没来得及将新鲜的肉制作成熏肉,就被成群结队的苍蝇撒下了卵,随即被秃鹰吞食。他心情复杂地为驯鹿的遗骸建了一座坟,并在日记中写道:
“我感受到了自然的力量,它并不偏向于袒护人类,这个地方野蛮而未开化,那些比我更贴近荒野和动物的人才适合在此生存。”
这件事被他认为是“人生最大的悲剧”。其一,他认识到人类并不是大自然的主宰,现实社会赋予他的各类训练在荒野中没有太大用处,名校毕业、优越的出身并没有让他在大自然的生存中高人一等,自然界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已经开始在侵蚀他接受的那一套人类“社会法则”了。其二,由于这次杀生,他意识到自己的生存建立在剥夺其他生物生命的基础上,这违背了他来到阿拉斯加的初衷。此外,阿拉斯加的荒野是克里斯托弗的神殿,但它并不能真正治愈和补偿生命中所有的伤痛、缺失与遗憾,相反,它的粗粝碾碎了理想主义者的浪漫想象。
他第一次有了回家的念头,于是他收拾起了行装,但河流暴涨阻断了他的回头路,他并没有经历其他动物那样在荒野中的历史考验和生存经验的积累,因此他的结局是一种必然——在误食野豌豆之后孤独而痛苦的死去。
现实比电影更加残酷,电影的原型克里斯多夫.约翰逊.麦坎德斯去世时体重只有67磅,警方公布的死因是:饿死。他也没有写下“最大的幸福是分享。”(Happinessistobeshared)这样的话,这句话是传记作家乔恩·科莱考尔自己加上去的。
03寻找真我还是消极避世?
克里斯托弗的勇气和意志丝毫不用怀疑,但是他寻求的绝对自由存在吗?答案同样是否定的。
走入荒野充其量也只能是对于现实世界一种的消极逃避而已,而绝对的自由更是根本不可能存在,即便是在原始社会,人类的生存也需要原始的交换才能勉强维持。虽然克里斯托弗在出发前用了很极端的方式和世俗世界诀别,比如烧掉身上的美金、捐掉所有存款、向家人隐瞒了行踪,但是他一路上依然不能割断和世界的联系,也无法完全依靠树叶浆果等维持其荒野生存。
如果他寻求自由的理由是远离虚伪的人情社会,那他沿途所遇到的热心善良的人,这些人给予他的帮助,又是什么呢?对于一个20出头,刚刚毕业没有真正的踏入社会,也没有过婚姻生活的人,他对世界的认识从何而来?有一部分是他亲历的、看到的,也有一部分是他的臆想。电影里有一处有趣的情节,他流浪到一个陌生的城市,看到了都市浮华的生活,在一个夜店的窗边,他仿佛看到自己置身于红男绿女之间享受欢愉,片刻之后他醒悟过来,迅速逃离了。他并不能完全超脱人世,甚至还有些留恋,但他在极端压抑自己,不愿也不承认让自己会有这样的感觉。
追求极端的自由可能会进入另一种极端,它能够暂时摆脱现状,自以为追寻真善美和真正的自我,却陷入形而上的空虚世界,结果往往变得更迷茫和失落。逃避问题不是办法,面对它才是真理。
克里斯多弗一心脱离现代社会的一切,但却最后死在了象征现代文明的汽车上,在荒野中,这辆破烂的“魔力巴士”是他最后的庇护所。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人是不可能完全脱离现代社会与工业文明而活着的,这个情节是整部作品中最具反讽色彩的悖论。
在克里斯托弗临死前,他写下了曾经想要抹去的名字,代表了他对自身存在的认同和对生命意义的领悟。电影闪回了他的想象,他满含热泪拥抱父母,达成了和父母的和解。他是否后悔了,我们不得而知,但他尝试用最坦率、最直接的方式面对自我,让人肃然起敬。
中国有句名言:大隐于市、小隐于野。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其内涵却是殊途同归,中国先贤们用实践证明了隐逸自然而逃避社会的局限性。古人的智慧告诉我们,寻求内心的宁静并不一定要到荒野,更高层次的隐逸是在繁华都市之中,独善其身,找到一份内心的宁静。
04写在最后的话
《荒野生存》讲述了一个让人向往又十分悲情的故事,我们无需判断主人公克里斯托弗的对与错,当所有人都在为所谓的“社会角色感”和“社会认同感”焦虑时,他给我们提供了另一种方向,去追寻超越物质生活的存在,他选择了他的生存方式,度过了一个常人无法理解但却独一无二的人生。
克里斯托弗最终没有走出阿拉斯加,他的死亡引发人们对当今社会下如何寻找生存方式的种种思考,这部电影并非要追捧他的生活方式,而是在影像之外要表达这样的主题:每个人心中都需要有一个可以栖息的荒野,要学会放下心中的种种执念过自己想要过的生活。承认自己的平凡,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度过自己的一生。
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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