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所以区别于动物,正是因为人有强大的同理心和共情感,可对法律的坚决贯彻又是法治社会的重要体现。情是感性的,法是理性的,二者在当今社会的大部分时候都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但在本片中,情与法的矛盾与碰撞却贯穿始终。
情绪的积蓄——长镜头
病房内,长达十秒的镜头对着老吕病态苍白的脸,随后才缓缓移开;在病房外,程勇与吕妻隔着一个座位并排而坐,近二十秒的镜头,吕妻双目无神、一动不动,而程勇听着病房内老吕悲怆的呼喊感到巨大的无力、纠结和愧疚。这样的镜头每延长一秒,我的神经就感到多一分压迫。溢出屏幕的痛苦使我揪心,也引我思考:病入膏肓之际,生命脆弱如斯,如果违背法律能换来生存的机会,还有多少人能坚守法律的底线?芸芸众生,绝大多数都只是平凡的存在,在对生命的渴望这种人之常“情”面前,少有人能高尚到弃命守法。
情绪的张力——特写
在警局里,白发苍苍的一位老年病人恳求曹斌别再追查印度药。特写镜头对着老人的脸,当所有的环境因素褪去,画面中只剩下老人脸上的憔悴和眼中的绝望,情法碰撞从那句“我想活着”的哀求中一览无遗。
曹斌向上级请辞,局长看着他问:“法大于情的事情你见得还少吗?”特写镜头中,局长的表情愠怒又无奈。这是影片中唯一一句明确指出情法矛盾的台词,却也让我霎那间感到明朗:因为故事的主线是围绕程勇为首的贩药人员展开的,所以在观影时我会不自觉地把不停追查的警察放在对立面。可警察又做错了什么呢?就像那些为了活命买印度格列宁的人一样,警察追查是履行职责,他们一样没做错。他们并非不谙其中利害,相反,他们太清楚情与法有时难以两全,但作为公职人员,他们必须做那个“坏人”,才能维护法律的严明和公正。
情绪的延展——慢镜头
关押车缓慢行进在被人挤满两侧的街道上,那些人,是来送程勇的。影片至此发展至尾声,没有影片高潮时紧凑的快镜头的闪现,只有镜头在程勇和那些被他救过的人之间慢慢切换。车外的病人纷纷摘下了口罩向这位“救世主”表达自己的尊敬,程勇隐约在人群中看到了老吕、吕妻、彭浩、刘牧师、刘思慧和她的女儿,心头如大石般的愧疚落下,他终于获得了平静。画外音适时地出场,向观众交代了审判结果:彭勇仍未逃过法律的制裁,但念及他的目的合理性获得了减刑。这或许是情与法最平衡的节点,情与法在经历了对抗和博弈后,最终走向了和解。
影片的结尾,曹斌来接刑满的程勇出狱,并告诉程勇通过医疗改革格列宁已经进入医保单,程勇淡淡回复:“那挺好。”曾经宛如仇人的两人开着玩笑启动了车子。
载着程勇的车子向前开去,他也要开始自己新的人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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