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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驻马店澄清不实反映激励担当作为

来源:镜头 时间:2022/6/22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注意保护那些敢于负责、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对那些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要及时予以澄清,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注重保护敢于负责、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对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及时予以澄清。年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通报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书面澄清等多种方式先后为名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旨在为干部消除顾虑、撑腰鼓劲,激励广大干部勇于担当履职、大胆干事创业。年,澄清人,澄清人数位居全省第二。年一季度,全市共有21名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获澄清正名。下面,请通过镜头见证我市纪检监察工作亮点。

上图为年11月2日,驿城区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反映的沙河店镇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康南南摄)

上图为年3月14日,遂平县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赵书梅摄)

上图为年11月12日,西平县杨庄乡纪委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赵迎辉摄)

上图为年12月16日,上蔡县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李宁摄)

年12月20日,汝南县纪委监委对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夏振宇摄)

上图为年3月29日,平舆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朱静静摄)

上图为年3月8日,新蔡县化庄乡纪委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新蔡县化庄乡纪委赵东摄)

年3月23日,正阳县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姚中波摄)

上图为年10月18日,确山县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武悦摄)

上图为年3月9日,泌阳县王店镇党委、镇纪委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周聪摄)

(市纪委监委法规室刘飞整理)

策划统筹:秦丽胡晓

责任编辑:吴熠炜刘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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