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听取意见实质化、规范化,提升办案质效,近日,绿园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率先开展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同步录音录像画面
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第一检察部提前与技术部门、财物装备部门沟通,保证录音录像设备正常运行、拍摄过程连续、画面清晰、拍摄时间与实际时间同步。在拍摄过程中,技术人员全程监控。拍摄后,办案人及时拷贝影像资料,并统一存储和保管,以备查阅。
工作人员在调试设备
在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中,着重突出对量刑意见的讨论。办案人严格依据卷宗证据,列举出影响对犯罪嫌疑人量刑的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自首、坦白、退赃退赔、赔偿谅解、前科劣迹等情况,进而与犯罪嫌疑人、辩护人及值班律师共同就主刑、附加刑的量刑建议进行商讨,并达成最终意见。
同步录音录像画面
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能让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值班律师的诉讼权利落到实处,提升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推进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进一步推动认罪认罚程序规范化,提升我院认罪认罚案件的办理质效,确保检察权公正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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